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现将规范崂山茶叶市场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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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生产企业从事茶叶生产经营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茶叶加工小作坊从事茶叶加工销售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茶叶经营单位从事茶叶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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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崂山®”
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该商标,需获得商标所有人——崂山茶协会授权。
按照原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公告使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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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